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怎么开庭 |
释义 | 一、刑事附带民事怎么开庭 刑事附带民事开庭的程序如下: 1.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前,应向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按期出庭; 2.由公民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审理进行调解,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 3.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应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刑事附带民事开庭后,应当在2个月内下判决书,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在5个月内下判决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是在2个月内进行宣判,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也就是可以在5个月下判决书,案件还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还可以延长时间。但整体上,最迟都会在5个月内下判决书,一般是不会再延长了 。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哪些 1.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赔偿范围为犯罪分子对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 2.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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