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怎么办 |
释义 |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来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属于正常的提示性公告。属于中性公告。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 二、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利好还是利空 一、股权质押视具体的情况分析,可能利好也可能利空 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并不一定是坏的,这是一个中性名词。必如公司在需要现金时,可向银行用股票质押贷款,用贷来的款完成项目,这本身可能是有利的。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应该是中性消息,是公司缺少资金进行融资的一种行为。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股份质押一般体现出公司的现金流不足,也表现出公司短期内需要资金经行项目经营以及投资。一般情况理解下,股价下跌是大概率的。但由于市场有主力的存在,股价的走势不能常规化理解,更多的是利用心理从而进行人为操作。 二、股权质押可能利好的方面 (1)质押公司股票之前,银行要对被质押的股票进行审计评估,包括财报、实地考察、市场调查了解。还包括股票的机构持股情况、投资者的反映情况,股票在市场的运行、波动等情况;对股票波动大,尤其是可能向下的股票,都要进行充分的估计,以确定质押标的的安全性,降低银行放贷风险。最后得到认可,才能确定质押贷款给公司。这无疑是银行为投资者做了一次目前股票价值的重要鉴定——银行放贷,他们的审核应该比目前新股发行还慎重其事。 (2)质押后,市场大幅减少了流通盘,有利于市场减负,增加活跃度。例如大股东质押了5300万股。目前市场最多只有25604万股可流通盘,其中还包括被大股东持有的5916万股。因此目前实际流通盘仅19668万股,减持有利于机构少动用资金去运作。 (3)公司大股东发出看好目前股价、希望机构进来的信息,控股股东融资,不但没有用减持的方法,还公开锁定了大量的股票交给银行。 (4)目前市场上已经开始有很多股东采取质押融资的办法去打新股,这种方法三全其美。既可以盘活资金不喜欢轻易抛售自己认为低估值股票,又可以实现再投资收益,也不会再轻易减持套现了。 三、控股股东与股东减持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控股股东与股东减持规定的内容是:《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属于正常的提示性公告。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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