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一、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可以撤销吗 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一般不可以撤销。《民法典》规定夫妻间赠与的房产原则上是不能够被撤销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若是婚后购买的,则应当属于共同财产,赠与后便会成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便不能够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之间赠与房屋需要公证吗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房屋赠与合同并不必须要做公证。法律网提醒,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只要符合规定,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夫妻之间赠与协议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应 夫妻之间赠与财产签订赠与合同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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