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效力 |
释义 |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效力 董事会决议从性质上看,属于公司决议之一种,为公司的意思表示,董事会作出决议的行为被拟制为公司的行为。由此,董事会决议一旦有效作出,即被拟制为公司的意思。公司的意思表示虽然不能机械地理解为全体股东或全体董事的一致意思表示,更非完全一致的共同行为,但董事会决议亦属私法上法律行为之一种,应是可以确定的事实。因此,如果董事会决议存在瑕疵,自然应当适用私法上有关法律行为瑕疵的规则,给予因此遭受损害者以合理的法律救济途径。为此,我国《公司法》第22条对包括董事会决议在内的公司决议瑕疵的救济方法作了专门的规定。按照该规定,董事会决议可能因为下列原因存在瑕疵:(一)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三)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根据该规定及董事会决议的性质,董事会决议存在上述第一种瑕疵情形的,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决议无效;董事会决议存在上述第二种或第三种瑕疵情形的,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效力纠纷就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包括遭受董事会决议损害的其他人)与公司之间因董事会决议的效力问题发生纠纷,包括决议无效纠纷和决议撤销纠纷。 董事会决议的效力取决于程序是否适当、内容是否合乎法律规定等因素,只要符合程序和法律相关规定等要素,董事会决议就当然的产生约束众股东的效力。董事会决议生效后公司就应当按照该决议施行,是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意思表示的体现,当然该决议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同时也需要保障股东们的利益,才能更好的施行。 ![]() 二、董事会的特征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构。具有如下特征: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 1、《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2、《公司法》第5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3、《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法律咨询: 网友:董事会的职责有哪些? 律师: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公司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因此在选举产生以及解除董事会成员时,都必须严格按照章程规定进行。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效力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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