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入户口所需材料有哪些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迁入户口所需材料有哪些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迁入户口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由于个人原因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要持户口薄、身份证以及迁移事由的相关证明: 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3.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即可。 二、迁户口需要户主同意吗? 成员户口迁出不需要户主同意。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法律网提醒您,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三、迁入户口需要户主本人到场吗 可以不用本人到场的,户口迁移中涉三个环节,其中前两个环节即办理准迁和迁移证手续时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别人代办,但最终一个环节即持迁移证入户环节最好本人前往办理。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办理准予迁入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但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3.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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