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认机构 |
释义 | organs of recognition决定和宣布承认的国家机关。在习惯上和原则上,对其他国家、政府或叛乱、交战团体承认与否,何时承认以及以何种方式承认,属于承认国政府的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但在有些国家,司法机关有时需要判断和裁定行政机关是否已经承认另一国家或政府,并将这种行政机关的承认作为一种事实加以司法上的认知或确认,如果遇有疑问,则依据行政部门(通常是外交部门),出具证书所作的申述作出判断。由于行政部门证书往往具有临时的和不明确的性质,司法部门对行政证书所作的解释,有时便具有了决定性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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