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主义所有制 |
释义 | 又称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通过社会主义国有化、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分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等形式。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是全体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决定劳动者在生产中的互助合作关系和按劳分配关系。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归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劳动者集体占有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社会主义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最主要的标志之一,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根本所在。摆脱了私有制的局限性,消灭了剥削制度,使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和社会的主人,人们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方面的经济关系是平等互助,互通有无的关系。消除了生产无政府状态,为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创造了条件,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并为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奠定了物质基础。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是由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性质规律所决定的,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