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
释义 |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最早是1871年巴黎工人起义所创立的巴黎公社,主要特点是:无产阶级的人民武装代替了资产阶级常备军;实行民主集中制,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工人阶级的政府机关和公职人员;确立议行合一制;公职人员与工人在政治上、经济上地位平等,没有任何特权,等等。继巴黎公社后,1917年俄国工人阶级通过十月革命建立起来的苏维埃制度,实行议行合一,国家一切权力都属于苏维埃,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由于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历史发展状况以及不同的民族传统和民族习惯,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有着不同的政治制度。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南斯拉夫建立起了以代表团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自治民主制度。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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