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的法律效果legal effects of recognition承认在国际法上所发生的效果。这主要是指国家承认或政府承认,特别是国家承认的场合。国家承认的效果一般包括:(1)承认国和被承认国之间可以建立和保持正常的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2)双方可以缔结政治、军事、经济等条约;(3)被承认国的法律、法令和管辖权以及立法、行政和司法行为被承认为有效;(4)被承认国及其国家财产在承认国管辖范围内获得司法豁免权;(5)被承认国在承认国法院取得诉讼的权利;(6)被承认国的立法、行政和司法行为有追溯的效力。政府承认同国家承认具有相类似的法律后果。被承认的政府是作为其国家的合法代表而得到承认,因而可以以国家名义享有并承担承认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一国新政府一旦得到承认,对该国原政府的承认便自动终止和撤消,原政府在承认国不再享有任何附着于承认的权利,包括在承认国法院进行诉讼的权利。新政府被承认后的另一法律效果是,它有资格要求收回并继承原政府在承认国管辖范围内的公有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