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甲方:湖南省长沙化工原料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湖南金太阳酒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结合国土交易的现行法律、法规就乙方因投资项目需要受让甲方拥有的暮云仓库土地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一、 土地概况 甲方拥有的暮云仓库土地位于长沙县暮云镇暮云村,用地面积24639平方米(含所邻道路幅,具体以测绘结果为准),现状为工业性用途的划拨地。双方按本合同有关约定进行该土地使用权转让。 二、 成交方式及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对上述土地的使用权转受让采取以下形式进行有偿转让。 1.该土地使用及地面所有附着物(仓库及其用房)转让价格为15万元/亩,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伍佰伍拾肆万壹仟零肆拾叁元整(面积最后以测绘结果为准)。支付方式如下:(1)在双方签约时,乙方支付叁佰万元整,用以解决甲方新建化学危险品仓库项目征地的首付所需资金;(2)乙方承诺在甲方项目征地合同签订时支付陆拾万元 ,(3)余款在土地过户前一次性支付完。 2.甲方负责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乙方全力配合甲方办理该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转让过程中甲方承担4%的契税、5.6%的营业税及土地出让金,其余由乙方承担。转让过程中的甲方应缴土地出让金及税费由乙方垫付。 三、双方义务及权利 甲方: 1. 甲方确保该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并负责办理和提供该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及资料。 2. 甲方负责在乙方受让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办好到位后,将该土地全部资产移交至乙方接管。 乙方: 1. 乙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全力协助甲方办理该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工作完成到位。 2. 乙方在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办好到位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接管应得的资产。 四、因乙方无工业项目,导致土地转让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现行土地政策,而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 违约责任 如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则由违约方承担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并承担转让总价款5%的违约金。 六、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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