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有时不需要支付。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I)应支付的补偿: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在第8条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安排的其他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10。该单位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签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否则劳动合同到期。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工人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 3。劳动者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的手段,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图,从下周一开始安排或者变更劳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II。员工在何种情况下被非法解雇,必须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是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一年两个月工资的补偿?是否应以通知金代替通知?工人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吗?(I)非法解雇员工: 1。试用期内,企业无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 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处于诊断期或者医学观察期 3。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指定医疗期内的疾病或非工伤 5。怀孕、分娩和哺乳期的女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愿意离开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2)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三)不需要支付通知费(四)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按照一年零两个月的工资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支付后,劳动者不得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三、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予以辞退。仲裁机构往往认定评估结果不客观,企业构成非法解雇。企业应如何创造和收集证据来证明绩效结果客观上不合格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工人不称职,并且经过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仍然不称职,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应支付经济补偿。在日常绩效管理中,要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和流程建设。一是建立绩效工作计划沟通机制,即对考核周期内要实现的工作内容和目标进行规划和安排,确保员工了解工作目标并通过努力完成;其次,在工作过程中,根据计划定期沟通工作成果,收集工作完成的支持数据,并提供适当的指导;最后,按照本岗位考核标准进行绩效考核。上述每一份资料都需要双方签字确认。企业必须培训或调动不称职的员工。这些过程不能少。每个流程必须有一份由员工签署并同意的纸质证书。员工转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实行末位淘汰制,按末位淘汰员工。仲裁机构通常认为企业非法解雇员工。企业在日常生活中应如何避免败诉和支付经济赔偿或赔偿?这种操作风险比较大。就我个人而言,我不认为最后一次淘汰制度是可取的。如果企业已经这样做了,建议改进管理体系,尝试将最后一次淘汰与公司的规章制度联系起来,通过反复违规达到严重违规的程度,前提是必须有制度、培训、咨询、书面确认等。如果《劳动合同终止通知》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胜诉的有力证据。企业如何撰写,避免败诉和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应客观地表达此类通知,避免对员工的诽谤。特别是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上,没有必要说明原因,只需要说明何时解除劳动合同 VI.以“组织结构调整,没有合适的工作安排”为由辞退员工是非常合理的,但仲裁机构往往承认企业被非法解雇。企业应如何避免败诉?企业需要辞退员工时,应首先站在尊重的立场,建议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以及法律上的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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