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告破产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宣告破产是什么意思 宣告破产是在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或由债权人等提出要求破产后,经法院调查,认定企业(或经营者)确实具备了破产条件,则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法院宣布其破产的正式通告。 企业一经宣告破产,即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如破产人不得再处分自己的财产,法院可采取扣押其财产、冻结其帐本帐户、令其提出股东及债权人名单,甚至可以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等保全措施,同时进行破产公告,任命破产企业(或财团)的最高管理人,组成以债权人为主的债权人会议以代替原公司的董事会。 ![]() 二、宣告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构成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的; 3、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即是债务人的资产价值少于债务。 三、企业破产宣告对债权人有什么效力 1、所有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赋予或然债权执行力。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宣告破产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宣告破产是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之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的破产行为,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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