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单位性质的工伤待遇是否有区别 |
释义 | 一、不同单位性质的工伤待遇是否有区别 不同性质的单位的工伤补偿标准不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及其劳动者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补偿;人民警察、军人、民兵、民工等适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待遇的主要内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待遇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工伤需提交下列资料: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单位的营业执照、个人的身份证等;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工资支付凭证;以及医疗诊断书等。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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