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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反偏见规则
释义

反偏见规则

禁止一人同时身兼控告人与裁判官之职。它是自然公正原则的一个主要内容——不能作自己案件的法官的具体化。在英国,违反反偏见规则行政行为构成无效行为。根据反偏见规则,提出、批准支持起诉或控告的裁决者或参与裁决者,会被法院认定为违反该规则。但是,如果裁决人仅属某一团体的一般成员,那么在该团体提出控诉时,不影响该裁决人主持裁决。行政机关将诸项职能授予委员会,而委员会的成员既主持听审、又在案件交付行政机关最终裁决时,指导代表行政机关的律师,该机关的最终决定也会被法院认为涉嫌偏见,偏见的真实内涵即指利益牵连。反偏见规则不仅是指排除担任自己案件的法官的情形。也包括裁判人及其亲属对此行政决定没有财产上的、感情上的和精神上的利益牵连。但是如果是部长执行既定的政策,行使不能替代的职权(如地方司法行政官之行使职权),以及制定法就自然公正原则在某些程序方面已作的特别规定,这些形式上的偏私,并不能犯反偏见规则。除非法院查明存有严重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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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3: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