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费用由哪方承担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的费用由哪方承担 (一)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二、强制执行的具体流程 1、关于财产的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收入;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义务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 2、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拘传。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的; (2)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 (3)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 (4)伪造、隐匿、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害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5)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作伪证的; (6)妨害人民法院依法搜查的; (7)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 (8)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 (9)对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威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10)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隐匿、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哪些情况强制执行可以终结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将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也无义务承担人的; (3)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人死亡的; (4)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的; (5)被执行人无生活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等等。 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三、强制执行申请书模板 强制执行申请书模板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三)申请执行依据,如xxx民事判决书; (四)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 (五)事实与理由; (六)落款,申请法院、申请人、日期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强制执行费用由哪方承担的全部内容。强制执行是在当事人拒不执行的情况才能申请的,所以一定还是要细致考虑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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