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个人讨债技巧有哪些 |
释义 |
一、民间个人讨债技巧有哪些
1、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 2、优先受偿权法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3、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迫偿权。 4、代位追偿法 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二、采用调解的形式讨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讨债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讨债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民间讨债比较有效的方法有哪些 方法一:“易货”置换法 至于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往往把钱借给他/她以后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而且他们恐怕对你的讨钱招数也早有防范。不过也没关系,学会“易货置换法”准叫他/她防不胜防。首先注意观察属于欠债人的物品,其价值最好稍微大于欠钱款而且保值。找个最佳时机,装出没有任何动机的样子将其借到手(切记,不可硬拿,否则涉嫌抢劫)。之后跟他协商说这东西要不送我吧,借给你的钱就不用还了。如果对方不答应,那就跟他说想多借一段时间。如果对方愿意置换,你把这东西留着也好变卖了好,反正不吃亏。 方法二:借刀“杀鸡”法 实在无法直接对付的“欠债铁公鸡”,那就只能借刀杀“鸡”了。找一个欠债人身边的人。然后,围绕目前你的经济困境对其大诉其苦,旨在让对方出面替你向欠债人说出你难以启齿的讨钱话。如果一个人说不动他,你可以多找几个人轮番轰炸,一般会有效果。此法也可以套换使用,直接找到欠债人表述一番,同样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过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 方法三:以毒攻毒法 对于有些忘性极强的欠债人,恼羞成怒的你又无法用黄世仁的讨钱办法来对付这些昔日的“杨白劳”。如此一来,难免会愁眉不展大伤脑筋。其实大可不必,俗话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编个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语,分文不揣地约上欠债人逛商场,见到你喜爱的东西直接开口向他/她借钱。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 方法四:特定地点要债法 有些极品借了钱拖着不还,还感觉理所应当。债主找他还钱,还会被他数落一道。既然这人不义,你也可以不给他留情面。找一个特定的场合,比如在单位向他要账,成功率较高。 方法五:动用武器法 对付那些“吃硬不吃软的极品滚刀肉”般的欠债人,也许你即使是使尽浑身解数也依然无效。那就只能动用最后一招——诉诸法律。此法,方式多,就不一一举例,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罗爷法律”了解相关知识。 方法六:旁敲侧击法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民间个人讨债技巧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在民间讨债的时候如果想要采取有效的方法,直接通过合理的法律方式来帮助自己是比较好的,并在合法的情况下追讨欠款。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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