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时间外出从事非本职工作受伤,属于工伤吗? |
释义 | 法律网网友咨询:工作时间外出(可认定本单位外派),帮别人干活(本单位不知情)受伤,可视为工伤? 山东青岛马燕萍律师回复:上班时间从事非本职工作,原则上,不属于工伤,但是由领导指示的除外,也就是说,你擅自离岗自己去做不属于你的工作受伤,是不能认定工伤的。如果是领导指派你去帮忙,可以认定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网网友咨询:我的脚原有旧伤,最近“三八”节车间工会利用星期天组织女职工外出游玩,游玩过程中开展了跳绳等游戏。我在跳绳过程中再次扭伤脚,伤在旧伤上,经医院诊断,属韧带拉断,手术费用1.8万余元。我想请问,我的情况算工伤吗? 广西南宁吴中登律师回复:你的情况是工伤。可以主张工伤待遇。 1、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参加单位活动负伤当然也算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2、如果你的旧伤不属于工伤,你的情况可能的引起争议是,旧伤和新伤共同形成了现在的工伤,新伤到底起多大的作用?各占多大比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