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押金是否适合结帐 |
释义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买卖时,如果是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第586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在定金实际交付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物数额的20%,超出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实际支付的定金数额超过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约定的定金数额发生变化。第588条当事人对违约金及定金有约定者,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得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之条件。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规定将无效。《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价或者追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对违约金和定金都有约定的,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的约定。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押金是否适合退房”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房屋退房是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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