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必须满足的法律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4.其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算不算刑期内 取保候审不算刑期内,判决前羁押的期限才算。取保候审是由于证据的不足无法逮捕和拘留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可以分为人保和财保,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由他的保证人负责他的行为。在其中也遵守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不得防碍调查取证的过程。因此取保候审不算在刑期之内。 三、取保候审交保证金吗 取保候审不一定要交保证金。因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可以选择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并且,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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