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多久能处理完案件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多久能处理完案件 劳动仲裁一般在45天内能处理完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处理案件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处理工作程序: 1.当事人在有效的时间内申请劳动仲裁; 2.仲裁委员会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4.仲裁庭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定。 ![]() 三、劳动仲裁处理的案件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其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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