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证过户去哪里办理 |
释义 |
一、土地证过户去哪里办理 土地证过户要去国土局办理,具体过户流程如下: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土地证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1、土地申请表。 2、新办好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先的土地证原件。 4、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 5、契税发票复印件。 三、土地证过户找不到原户主怎么办 1、对于土地证过户找不到原户主的情况,一般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制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再向土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2、土地证的过户,必须有原产权人(原户主)的配合协助,没有原产权人协助的,土地登记部门不予办理。因原产权人已找不到,所以原产权人不可能履行其协助义务。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由司法强制取代原产权人的协助履行,因此,起诉就成了第一办法。 3、因原产权人已找不到了,所以起诉后,法院应当通过公告送达诉状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等判决书生效后,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土地登记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以上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土地证过户去哪里办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与原产权人一起到国土局办理土地证过户。如果原产权人拒绝的,现产权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如果您不懂如何诉讼的话,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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