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物武器 |
释义 | biological weapon又称“细菌武器”。以细菌、病毒、肿瘤、立克次氏体、生物组织、毒素等使人、动物或植物致病或死亡的物质、材料、器具等制成的武器。生物武器的特点是活的微生物或由其产生的感染物在人、动物或植物体中繁殖、使后者致病或死亡,使用者无法控制其攻击目标,也无法局限其发生效力的时、空范围,且通常具有潜在的后作用,因而其使用的结果必然同时危及战斗员和一般平民居民。生物武器的效力的这种不加区别和非人道性,使生物武器的使用直接违反了1907年海牙《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第23条关于禁止使用毒物或有毒武器及足以引起不必要痛苦的武器、投射物或物质的规定,以及战争法上关于把战斗人员与一般平民应予区别对待的基本原则。自1907年海牙公约以来,国际公约与文件中多次明文禁止在战争及一切情况下使用细菌武器,主要有:1925年日内瓦《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1972年《禁止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和1980年《联合国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会议最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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