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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程序
释义

破产程序

在审理破产案件的整个过程中,法院和破产当事人必须遵守的法定顺序和形式。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法律规定的破产程序基本相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诉讼阶段:(1)开始程序,即破产程序因当每人的申请而开始。(2)宣告程序,即法院经过审理,确认债务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其破产。(3)进行程序。即由法院选任的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理、变价和分配。(4)终结程序,即破产程序因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强制和解或者破产终止而结束。(5)复权程序,即恢复破产人困破产宣旨而被限制的各种权利。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程序按照下列步骤进行:第一,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第二,和解与整顿,但不是破产程序的必经阶段。第三,破产宣告程序。第四,破产财产的清算与分配。第五,破产程序终结。第六,破产责任的追究。破产程序除《企业破产法》已作出的规定外,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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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3: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