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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法院
释义

破产法院

审理破产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由该企业法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企业法人住所地,通常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大多数企业法人的住所地,同时又是其主要营业地,因此,当二者一致的时候,破产案件可由企业法人主要营业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二者不一致时,破产案件则由企业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案件由企业法人住所地或者主要营业地人民法院管辖,有利于人民法院调查了解案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也有利于对破产财产的管理与清算,以便正确处理破产案件。这是我国法律关于破产案件地域管辖的规定。至于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可以适用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一般规定,即:一般破产案件,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大、复杂的破产案件,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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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