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阿尔巴尼亚1920年卢什涅章程 |
释义 |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阿尔巴尼亚面临被外国瓜分的危机。阿尔巴尼亚爱国者代表50人于1920年1月28日至31日在卢什涅市举行国民代表大会,要求保卫民族独立和维护领土完整,反对损害阿尔巴尼亚的一切计划和叛卖勾当。大会制定和批准了作为临时宪法的卢什涅章程。主要内容:在召开制宪会议以前,由37名代表组成的国民议会行使立法权;国民议会选举产生最高委员会,最高委员会有权组成内阁(国民政府),行使执行权。还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的其他细则以及它们的权利和义务。该章程于1922年12月被国民议会通过的“卢什涅章程补充案”所代替。补充案规定议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构,最高委员会为国家最高领导集体;行使国家元首职权。补充案在阿尔巴尼亚历史上第一次规定了司法机关的组织原则,并按照资产阶级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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