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总统
释义

阿尔巴尼亚共和国总统

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国家元首。阿尔巴尼亚共和国于1991年4月实行总统制。宪法主要条款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和国防委员会主席。由人民议会在年满40周岁的公民中推选,并以2/3多数票选举产生,任期5年,连选连任最多不得超过两届。不得兼任议会代表,不得兼任法律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在任职期间如犯有叛国罪、因健康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或自动辞职,可以被罢免或免职。缺位时,由人民议会议长代行其部分职权,并在15天内选举新总统。主要职权:召开人民议会换届后的第一次会议;决定人民议会代表和地方权力机关代表的选举日期;公布人民议会通过的法律和宣布人民议会决定举行的全民公决;在人民议会的法律通过后15天内有退回要求复议一次的权利;任命部长会议主席,并接受其辞呈;在人民议会闭会期间,根据部长会议主席的建议,任免个别政府成员的职务;在征求部长会议主席和人民议会议长的意见后,提前解散人民议会,并在45天内进行重新选举;根据部长会议主席的建议,任免驻外全权代表;接受外国使节的国书;批准给予或放弃阿尔巴尼亚国籍的申请;行使赦免权;授予勋章和荣誉称号;批准政治避难权;在无法召开人民议会会议的情况下,宣布局部动员、总动员和紧急状态,但需在5天之内提请人民议会批准;在无法召开人民议会会议的情况下,宣布战争状态。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