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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转让公司的债务和债权怎么处理
释义
    一、转让公司的债务和债权怎么处理
    转让公司的债务和债权处理方法是:
    应当通知债权人,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公司承继。债权人不同意转让的,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后,债权人应当向受让方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转让公司的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转让公司的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转让公司的债权债务股东承担吗
    法律网提醒您,股东要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但是股东一般是以其认缴的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来分取红利和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滥用其权利,如果构成人格否认的,则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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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6: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