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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置地皮可以买卖吗
释义
    一、安置地皮可以买卖吗
    安置地皮不可以买卖,因为土地交易必须是在国土局有备案的地块,安置地皮其实就跟农村里审批一块地,自己盖房子一样,故这个地块是不能交易的。地皮买卖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买卖,而安置地皮只有使用权,没有交易权。盖好房子后也只是能办房产所有权证,而不是办理房产证。
    我国的土地的所有权属国家或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分划拨和出让两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转让,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发转让,《土地法》规定严禁个人和单位私自买卖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
    
    二、买拆迁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会出现如下一些风险: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难实现购房,只能主张债权。
    4、在购买方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三、拆迁补偿安置权益是否可以继承
    1、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死亡的,则情况有所不同,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协议也真实有效,但其效力是一种债的效力,在进行权属登记前,因补偿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的效力。但是按原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显然又不可能,因为原产权人已不能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2、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按继承法规定,继承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由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再凭该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安置地皮可以买卖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国家划拨的安置土地是否可以进行买卖,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但是由于完全产权的安置土地应该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同时各地的政策有各有不同。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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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