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吸收合并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
释义 | 公司吸收合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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