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发明及其种类是什么 |
释义 | 一、职务发明及其种类是什么 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 二、职务发明的申请人是谁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单位。 谁是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的所有人,以确定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因为一般来说,劳动者实施的职务发明是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实施的,所以所有权应该属于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享受相关的报酬。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 ![]() 三、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区别主要在于:当事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而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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