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改如何补偿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非住房房屋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和纳税情况来确定。四是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商品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纳税情况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范围内因历史原因手续不全的房屋,要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政策不明确但确实合理的,要制定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解释,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地方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拆迁补偿,或者先解决拆迁补偿问题,再根据法律法规和拆迁合同追究开发企业的责任。拆迁前的户籍冻结期限是多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冻结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房屋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届满拆除应自动提升。 拆除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不拆除,需要延长拆除期限的,拆除人应当在拆除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答复。经批准延长拆迁期限的,累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不申请或者不予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无效。 因此,可以冻结三年,重点是是否取得拆迁证。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改中非房屋拆迁补偿没有统一标准,一般根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纳税情况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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