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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和解
释义

和解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结束诉讼的行为。刑事诉讼中的和解,是指在诉讼进行中,双方当事人通过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结束刑事诉讼的行为。在刑事诉讼中,和解适用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诉讼中通常在达成和解协议后,以原告撤回自诉的形式终结诉讼。和解应遵循自愿、合法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自行和解是刑事诉讼法赋予自诉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当事人双方可以互相协商,互量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行和解,必须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才能结束诉讼活动。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凡是自愿和解的案件,如果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不得就同一犯罪行为再行起诉。对于已经审理的自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记录在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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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