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遗嘱的效力有哪几种 1.有效。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2.无效。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受欺诈或胁迫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等; 3.效力待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二、立有多份遗嘱如何确定遗嘱效力 立有多份遗嘱,如下确定遗嘱效力:有多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只有最后一份遗嘱有效,其他遗嘱无效。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三、怎么确认遗嘱是本人写的 确认遗嘱是本人写的方法是可以对遗嘱进行笔迹司法鉴定,经司法鉴定或者经被继承人证实的,可以用为鉴定的证据。 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