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社经济 |
释义 | 劳动群众为改善生活条件或生产条件而自愿联合建立的一种经济组织。主要形式: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等。不构成独立的社会经济形态。其性质取决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和国家的阶级性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合作社一般是“集体的资本主义组织”(《列宁选集》第4卷第685页)。这种合作社是工人或小生产者为了减少资本家的中间剥削而自愿联合建立起来的,可以使劳动群众作为消费者或生产者的利益在一定的范围内受到保护。因此,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合作社往往不能摆脱对资本主义大工业、大银行、大商业的依附,在市场竞争规律的自发支配下很容易破产。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基本上没有合作社。在中国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出现了新型的合作社经济。这种合作社经济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权领导下,在国营经济支持和帮助下发展起来的。当时,已经有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个别的生产合作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土地改革,这些合作社得到了广泛发展。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组成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在合作社中,劳动群众当家作主,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在劳动过程中逐步建立起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对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排除了剥削和奴役。合作社经济在社会主义阶段会长期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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