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交邮袋diplomatic bag,diplomatic pouch无论有无外交信使护送的,装载来往公文、公务文件或公务专用品,用于进行公务的通讯,附有外部标记,可资识别其性质的信封、包裹、麻袋或邮箱等。外交邮袋是使馆进行通讯联络的一个重要工具。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1986年通过的《关于外交信使和没有外交信使护送的外交邮袋的条文草案》对于外交邮袋有详细的规定。在原则上,外交邮袋不得开拆或扣留。但是,如果接受国确信邮袋内有其所装载的之外的物品,可以要求检查,并在必要时可以由派遣国开拆,而如果遭到拒绝,可以要求接受国将邮袋退回原地。外交邮袋应免除关税和一切捐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