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限合同的有效时间。起于合同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终止之时。合同在法律上的时间效力。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成立的法定条款,是判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必要条件之一。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劳动合同期限分为5年以上的长期合同期限和1年至5年的短期合同期限;临时工、季节工为1年以内的合同期限。1992年5月25日国务院决定对上述规定进行如下修改:“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可以采用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三种形式,均须依照本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企业和工人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