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拆迁和解体,我该如何争取赔偿 |
释义 |
企业被拆散了,我怎么争取赔偿? 合伙企业被拆散时,合伙人可以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获得赔偿。如果合伙人得不到赔偿,他可以起诉法院争取赔偿。下面是一个如何争取赔偿的案例。案例分析:广西金先生为此与合伙人周先生对簿公堂。周先生开厂时,金先生已经投资200万元,双方在收据上都写明这笔钱占了10%的股份。但金先生被拆迁时并没有得到赔偿。金先生提起诉讼时,周先生声称这笔钱是贷款而不是股份。由于该企业登记在册的只有一人,靳先生没有提交参与合伙的证据,一审法院认为,依靠收据证明双方合伙关系存在的证据力不足,不符合法律规定,遂提起诉讼认为金先生无权分享拆迁补偿款。于是,金先生开始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约定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是:一是主体的集体性,是指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公民的集合,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二是个人合伙的成立是以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协议为基础的;三是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物质基础是合伙人的共同投资和合伙财产的形成;第四,盈余分配协议是指个人合伙的盈余分配由合伙协议决定或者由合伙人另行约定,内外债的区别,是指个人合伙企业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内部合伙企业按照出资比例或者约定以自有财产承担责任。 结合双方一审所示的收条内容和合伙企业解散后的财产分配情况,法院认定金先生符合“公民按照约定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同意参与合伙企业的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和劳动,或提供技术服务但不提供资金、实物,但同意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规定的情形。 涉案工厂被拆迁的事实属于合伙企业的终止,涉案工厂的拆迁利益可视为合伙企业的财产。至于合伙财产的处置,根据收据中的明确约定,金先生有权获得工厂10%的拆迁权益。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终止时,对合伙企业财产的处分有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书面协议协商不成的,合伙人出资额相等的,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相等的,可以按照出资额超过合伙企业总额的合伙人的意见处理,但应当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因此法院最终支持了金先生的上诉。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企业拆迁不慎重,合作伙伴之间会产生很多矛盾。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创业时提前达成协议。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当合伙企业要被拆毁时,合伙企业又会被拆散。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获得拆迁补偿。如果合伙人得不到赔偿,他们可以通过向法院上诉来争取赔偿。以下是如何通过案例分析争取赔偿。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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