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住宅”房屋如何得到合理补偿 |
释义 |
合法房屋拆迁时,应根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纳税情况等实际情况给予拆迁补偿。当事人认为赔偿不合理的,可以收集证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取得合理赔偿。四是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商品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纳税情况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范围内因历史原因手续不全的房屋,要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政策不明确但确实合理的,要制定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解释,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地方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拆迁补偿,或者先解决拆迁补偿问题,再根据法律法规和拆迁合同追究开发企业的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权属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补偿的,补偿方案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依法进行房改时,应当根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纳税情况等实际情况,对拆迁补偿给予适当补偿。当事人认为赔偿不合理的,可以收集证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取得合理赔偿。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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