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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宪章
释义

大宪章

又称“自由大宪章”。英国封建专制时期的重要法律文件之一。1215年6月15日,由英王约翰在贵族、教士、骑士和市民的压力下被迫签署。允许限制王权,保障教会和领主的特权以及骑士和市民的某些利益。共63条。主要内容:保障教会享有的自由,包括选举教职人员的自由;保障领主和骑士的采邑继承权,国王不得征收额外继承税或其他贡金、代役税;归还原侵占的领主土地、抵押物和契据;尊重领主法庭的管辖权,国王官吏不得任意受理诉讼,不得任意逮捕、监禁自由民或没收其财产;承认伦敦和其他自治城市原有的自由和风俗习惯;统一国内度量衡,保护商业自由等。同时还规定,由领主推举25名贵族负责监督宪章的实施。宪章颁布后不久,被约翰王撕毁,失去效力。17世纪初,资产阶级对宪章内容作了新的解释,使其成为英国宪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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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2: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