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宗正司 |
释义 | 官署名。宋初,皇室宗亲之事仍由宗正寺掌管,以宗姓两制以上充判寺事。仁宗景祐三年(1036),始别置大宗正司,以宗室亲王充任知大宗正事,为长官;同知大宗正事为次长,选宗室团练、观察使以上有声望者充任;下有丞二人,以文臣京朝官以上充任。掌纠合皇室宗族亲属训导之事;接受族属词讼而纠正其违失,有罪则劾奏上闻;法例不能决裁者,则同上殿奏取裁定。诸王宫邸官吏因事出入,每日加以登记,季终分类奏报;每年登录存亡之数报宗正寺存档。凡宗室服制属籍、远近亲疏之数及赏罚规式皆由大宗正司总领,原宗正寺即形同虚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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