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诉后能否再次申请劳动争议案件立案 |
释义 | 一、撤诉后能否再次申请劳动争议案件立案 撤诉后能再次申请劳动争议案件立案,但是当事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来申请仲裁,并且具有仲裁委员会已经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等情形的,仲裁委员会不予立案受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又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仲裁委员会已经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 (二)案件已在仲裁、诉讼过程中或者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 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二、劳动仲裁要交钱吗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花钱。劳动争议仲裁是不收费的,既是为了减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者的经济负担,同时保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工作经费,并且劳动仲裁委的经费由国家财政保障运作。但是劳动者败诉,自己的权益将不能得到支持。劳动仲裁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只要是经济困难的人,因劳动争议仲裁而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三、劳动仲裁申请的程序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3.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4.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引用法条: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四条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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