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的财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一、离婚女方的财产如何分割 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和男方协商分配,也可以让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女方的财产分割需要哪些材料起诉 1.民事起诉状: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备文件,应明确列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2.原告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3.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列出所有需要分割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并尽可能提供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价值等相关证据。 5.财产权属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以证明财产的权属情况。 6.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相关证据: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明、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据,以及女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证明。 7.其他证据: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如双方的收入证明、家庭债务情况等。 三、离婚女方的财产分割公证怎么进行 1.双方应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离婚证、分割协议、财产证明以及户口证明等相关资料。 2.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在申请受理后,公证人将审查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询问当事人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3.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人的问题,并配合公证人完成公证接待记录,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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