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叙述比较法 |
释义 | (1)比较法分类中的一类,将两个以上的国家或法律体系的法律制度或法律等,客观存在的情况,以对比的方式进行事实描述,不加评议,旨在提供各国法律信息原来面目。20世纪初,出版的一些比较法著作,如法国鲁甘的《比较民法论》七卷(1904—12),德国施勒格贝格尔的《德国和外国民商的比较法辞典》两卷(1927—29)、博尔夏格的《世界商法》三十五卷(1906—14)以及比较立法协会出版的比较法刊物多属此类。国际组成为国际立法准备或者采取一定措施,就特定法律问题所作各国法律情况调查报告,报告本身不进行评价,只作客观反映法律状态,亦属此类。(2)泛指关于一个外国的法律或法律制度的情况或特点等的事实的叙述。不存在比较是本词的滥用,但为比较法研究提供重要的基础资料,因此在各国比较法刊物常包括此种关于一个外国的法律情况的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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