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公平的离婚协议书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不公平的离婚协议书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不公平的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只要离婚协议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签订协议书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都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这个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不公平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后还能修改吗 法律网提醒您,不公平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后就不能修改了。 离婚协议生效的时间具体是在办理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时候。 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材料,只要夫妻是在法定条件下签订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此时还未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不公平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吗 不公平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 《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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