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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监察委员会如何行使职权的
释义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如何行使职权的
    国家监察委员会行使职权的方式是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八条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第十九条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
    二、纪检委和监察委一样吗
    纪检委和监察委不一样,两者有以下区别:
    1.二者的职责不同,纪检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察机关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2.二者依据不同,纪委工作依据的是《中国共产党党章》等党内规定,监察委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监察委员会监督的对象有哪些
    监察委员会监督的对象有: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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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