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保证人与本案没有牵连关系。 2.保证人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保证人享有政治权利,并且其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保证人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人应当履行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并在被保证人违反规定时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职责有哪些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职责有: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法律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返还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流程具体如下: 1.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此前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领取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3.携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到此前交纳保证金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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