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各部部长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各部的行政首长。根据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命。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5年)。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之一,参加国务院全体会议。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全面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在对本部门的重大工作问题进行集体讨论的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形成最后决定。上报国务院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由部长签署。各部设2至4名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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