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拐卖妇女罪立案的标准有哪些阻碍 |
释义 | 一、被拐卖妇女罪立案的标准有哪些阻碍 阻碍被拐卖妇女罪立案的标准如下: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去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之所以有这种行为,可能就是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人贩子之间存在着某些不可告人的利益链接。 根据规定,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 行为人既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也希望发生被拐卖的妇女未获解救的结果。 如只是认识到自己行为可能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这种结果的,不构成本罪,导致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二、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 三、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中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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