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购教育地产的常见陷阱是什么 |
释义 |
案例一:私下交易,被骗10万元定金。今年3月,我终于看中了一套50平方米的二手房,价格为35000元/平方米。协议签订前一天晚上,姜女士接到业主的电话。对方问她是否愿意私下成交,这样双方就可以少交近万元的中介费。姜女士同意后,房主提议当晚签合同,并交定金10万元。根据协议,姜女士拿到了购房协议。第二天,经纪人催促她签署协议。她说了实话,私下和店主做了笔交易。代理人怀疑她被骗了。一个多月后,房子换了主人。其实,原来房主已经将房子抵押了,但后来无力偿还,房子就转让给了他人。在房屋转让过程中,原业主趁机骗钱。为了降低中介费,不少购房者喜欢私下与房主打交道,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购房风险。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购房前应充分了解房屋权属和户籍。如果不清楚,可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房屋产权清楚,没有纠纷和债务。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买受人必须向出卖人出示本人及相关房地产文件(原件),以确认出卖人是否有权处分该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浏览条款,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不要一次性付款。 案例二:购买教育地产的原房主不迁户口。他多次去找原房主,但原房主说他拿不到新房,户口也不能迁。 眼看户口无法入住,提前一年购买教育地产的要求也无法满足,小李只好报警求助。在警方的协调下,原房主先将户籍迁到了亲戚家。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协议前,先了解房屋的账务情况。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附上《房屋户口迁出协议书》。同时,在对方户籍迁出前,建议买受人留一笔余额。 案例三:被二房东骗了,为了让孩子就近上学,她付了6万元没房住,不久前,鼓楼区的王女士在一所小学附近租了一套房子,一次性交了6万元包括押金。但刚租了3个多月,自称是房东的刘先生就来到房子里,说要收回房子。王女士傻了,打出租电话给她的张女士,但对方的电话一直关机。 刘先生告诉王女士她被骗了。张某只租了半年,住了3个月就转租给了王女士。王女士付了一年的房租,但房子的租赁期只有三个月。后来,在警方的帮助下,王女士与刘先生达成了新的租房协议,减少了损失。同时,警方也在寻找张某,试图挽回王女士的损失。 的小编辑鲁巴网提醒我们:租房时,先看产权证,仔细签合同。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租房时一定要看产权证。如果是转租的房子,一定要看租赁合同原件,并请房东确认。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明确写下租赁时间、金额、违约条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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