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休退休人员再就业 |
释义 | 离、退休人员经原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留用或聘用,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例如:学术上有造诣的离、退休人员到学术团体担任特约研究人员,从事翻译、著述工作;退休技术人员到企业担任技术顾问等。离、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劳动报酬,有的是领取原标准工资与退休费的差额和补贴,有的由本人与聘用单位商定,国家通过税收调节。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后,原享受的离、退休费和生活待遇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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